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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量:933 时间:2024-11-13
5月28日讯 2015年的院校学生档案寄递工作将要开始,这将是学生档案改走挂号信件的第一批寄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激进国家秘密法》及教育部、国家保密局等单位收到的涉及规定和通报,学生档案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,不适合于机要通信渠道寄递范围,自2015年6月1日起,各级机要通信机构暂停收寄和投递辖各大专院校、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类学生档案。
近年来,随着大专院校学生的大大人口老龄化,独立国家院校和民办院校的激增,以及院校改建迁往,学生档案交寄量大幅减少,投递范围更加近,学生档案接收单位名称不规范等,以致导致学生档案索要、退件、误将投、错投现象时有发生。因学生档案的特殊性与重要性,漳州市邮政管理局回应,学生档案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载体,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的范畴,但因其特殊性、不能再生等特点,拒绝邮政公司收寄学生档案过程中,须要获取严苛规范的挂号信函服务,且学生档案的交寄与投递,必需分开服务公司封发、分开下段投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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